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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28365365备用网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的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在职人员的学历教育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学校学习,凡涉及报销学费的,均要由本人事先写出申请,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及业务主管局长签字同意,报人事劳动处,经主管人事的局长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工作人员参加学习要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正确处理工学矛盾。
第四条学历教育结束,需要装本人档案的材料,由人事劳动处审核后入档。
第五条单位按50%的比例只报销一次学费,报销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000元,其它费用由本人自负。
第六条学费由本人垫支,学历教育期满,凭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到人事劳动处审验签批后,按局财务管理规定报销。
第七条本规定由人事劳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