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和完善行政许可监督工作,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许可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违法或者不适当,依法向行政许可监督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许可行为是指行政许可设定机关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向行政许可监督部门的投诉举报适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规定。
第三条 bet28365365备用网址设立的行政许可投诉举报部门,负责局机关的行政许可投诉举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311-85054107,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向投诉举报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一)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
(二)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实施行政许可的;
(三)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四)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五)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六)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擅自收费或者不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七)违反行政许可公示、公开规定,不依法履行法定公示和告知义务的;
(八)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许可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九)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索取、收受行政许可申请人、其他利益关系人的财物或谋取不当利益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投诉举报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本办法第四条所列的投诉举报范围;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的组织或人员;
(三)有具体的投诉举报内容或请求以及事实根据。
(四)属于受理投诉举报机关的职权范围。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举报人以电报、电传、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提出的,接受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经投诉举报人确认后有效。
第七条 行政许可投诉举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一)投诉举报符合本制度规定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二)投诉举报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告知投诉举报人向有权管辖的行政许可监督机关投诉举报;
(三)投诉举报人在行政许可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宜期间,书面表示放弃投诉举报请求,应予准许;
(四)投诉举报人以电报、电传、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但拒绝接受投诉举报部门确认的,视为未投诉举报。
第八条 行政许可投诉举报部门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投诉举报事项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九条 行政许可投诉举报部门经调查、核实,认为被投诉举报的行政许可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处理:
(一)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建议予以纠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二)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令纠正;
(三)对属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四)项情形之一的,责令纠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四)对属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情形的,责令纠正并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五)对属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八)、(九)、(十一)项规定情形的,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六)对属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情形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的投诉举报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或者不予答复的,可直接向上一级机关或投诉举报机构提出。
第十一条 行政许可投诉举报部门经调查、核实认为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按照《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工作人员失职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