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方便服务对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各类须经市局审核、审批的报件,窗口受理和业务处室承办过程需要补充完善的报件材料,分别实行一次性告知。
第三条 一次告知应坚持热情、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当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属于本人业务范围时,必须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手续、办理时限;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人的业务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应找哪个窗口、哪位同志办理。
第五条 对服务对象前来办理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有关业务时,如不具备办理条件,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必须准备的相关资料等,使服务对象清楚;对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事项,应准确告知此业务应找哪个窗口、哪位同志具体办理。
第六条 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窗口工作人员按各业务须知中确定的应提交的文件材料清单,对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收件,并出具收件书面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一次告知其需补充的相关事项。
第七条 业务处室承办过程一次性告知。各业务处室按各自的任务分工,对专门上门咨询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要热情接待,并根据其咨询事项,一次性告知。对来本局办理有关业务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收件,并出具收件书面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其需补充的相关事项;对需补充事项复杂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
第八条 凡被告知补充材料的报件,视为重新受理的,时限自补充材料符合要求,受理之日算起。
第九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本局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由bet28365365备用网址监察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