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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评选百项知名品牌工业产品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石家庄市2017年度十大工业名牌产品暨百项知名品牌工业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石家庄市十大工业名牌产品评选,同时评选出石家庄市百项知名品牌工业产品。即日起至11月8日,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评选百项知名品牌工业产品。

此次市十大工业名牌产品的具体申报条件为: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取得工商法人营业执照3年以上(含3年),且注册地址属石家庄区域;申报产品属工业产品,且商标注册地址在石家庄区域;建立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已通过认证、评估;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和顾客满意度居市内同行业前列;注重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经济效益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装备或自主创新成效突出,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能力。

此外,近三年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报: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或者强制性认证而未取得的;有被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产品经历的;在出口商品检验中出现实物质量不合格的,或者发生出口产品遭到国外索赔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曝光事件经查证属实的;在政府诚信监管体系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