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受理范围和收费标准,杜绝各类违法收费现象发生,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受理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工业产品生产行政许可受理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行政许可受理项目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共计61类产品项目:人造板、建筑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耐火材料、钢丝绳、轴承钢材、泵、空气压缩机、蓄电池、机动脱粒机、防爆电气、砂轮、内燃机、电线电缆、电焊条、电力整流器、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化肥、农药、橡胶制品、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钻井悬吊工具、电热毯、助力车、眼镜、预应力混凝土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港口装卸机械、公路桥梁支座、汽车制动液、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卷扬机、摩托车乘员头盔、水泥、输水管、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建筑防水卷材、铜及铜合金管材、铝钛合金加工产品、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电力金具、输电线路铁塔、电力调度通讯设备、水工金属结构、水文仪器、岩土工程仪器、制冷设备、救生设备、抽油设备、燃气器具、饲料粉碎机械、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棉花加工机械、防伪技术产品、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税控收款机。
(二)审查收费依据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号);
2、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67条。
(三)审查收费标准
1、企业每申领一个类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收取2200元,其中:对同一个类别工业产品,企业申请两个以上产品单元(每类工业产品包括的产品单元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为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每增加一个单元按规定收费标准的20%收取审查费;
2、增项、迁址或需重新现场核查的,同发证收费;
3、企业名称变更、补领证书的不收取费用。
(四)审查收费周期
5年为一个换证周期,换证时收取审查费。
二、计量行政许可受理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行政许可受理项目
1、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
2、计量标准考核(包括新建和复查);
3、计量授权考核;
4、计量认证(社会公正计量行);
5、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6、计量检验员资质许可。
(二)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3、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三)收费标准:
1、计量标准考核费:新建每项600元,复查每项300元;
2、计量授权考核费:每个机构1500元;
3、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系列1500元[三个规格以上(含三个)为一系列],型号150元;
4、计量认证费(公正行站):每个机构1200元;
5、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计量检验员资质许可不收取费用。
(四)收费周期
1、计量器具制造许可3年为一换证周期,换证时收费;
2、计量标准考核4年为一换证周期,换证时收费;
3、计量授权考核3年为一换证周期,换证时收费;
4、社会公正计量行考核3年为一换证周期,换证时收费。
三、实验室计量认证行政许可受理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行政许可受理项目
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许可。
(二)收费依据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三)收费标准
1、计量认证费:1200元;
2、刻章费用:100元;
(四)收费周期
1、新发证、扩项、换证等同收费。
2、3年为一个换证周期,换证时收取费用。
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行政许可受理项目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资格许可;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
3、气瓶罐车充装单位许可;
4、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
5、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二)收费依据
《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冀价行费字[1998]第297号)收费。
(三)发证收费标准
1、压力管道安装发证收费:1500元/证;
2、气瓶充装发证收费:1000元/证。
3、其它的均不收费。
(四)收费周期
1、增项、升级视为重新申请,费用依照申请。收费标准。
2、4年为一个收费周期。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